把iphone帶回家的當晚, 不知從哪裡得來了一個蠢idea, 我竟然選擇先把iphone接駁電腦下載APP而非乖乖地充它十個小時電. 大概當初是抱著一個"應該不會花太多時間吧"的心態, 最後用了一整夜瘋狂的加APP及搞東摸西. 完成所有工序unplug了連線的時候, 竟發現充電標誌顯示已充滿電, 那我就真以為充滿電啦, 不然也没辦法.
不用多說, 就是這樣出了事. 那個電池從來没有一天能撐得過12小時.
怎辦? 至少還要用兩年, 我絶對不認為這微電iphone能陪我走得下去. 於是我決定拿去維修中心理直氣壯的說電池壞了充不到電, 嚷著要他們換過一部新的給我. 擾擾攘攘數天, 他們當然不肯換啦, 理由是電池没有問題, 維修員測試過備用時間至少一天... 我當然知道備用時間可以幾日都得啦, 即是要我把手機棄置一旁長期備用?
想深一層, 是自己不該在先, 人家不換, 你也拿他没辦法.
直至我剛才讀到blog友nefuis的這篇舊文, 才知道原來有問題的不止我一個, 那個電池根本就不能供閣下正常使用iphone多於24小時. 正常使用, 當然包括上網及啟用iphone上的apps, 不然買個3G手機來幹嗎?!?!
再去煩他們一兩趟(其實也在煩自己)我知道最終我會得償所願. 但, 只怕換一部新的回來重新搞一輪, 最後發覺情況一樣... 唉






